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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113年度雲林縣柴油車排煙檢測 暨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計畫」委託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檢驗室等2家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24/1/26
發文日期:2024/1/17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字第1133600696A號
主旨:公告本府空氣污染防制業務「113年度雲林縣柴油車排煙檢測 暨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計畫」委託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檢驗室等2家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一、委託期間:自113年1月1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二、委託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之操作維護管理與TAF維持作業。
(二)推動空氣品質淨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及自主管理。
(三)推動麥寮工業港成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並進行管制作業,調查港區 內作業船舶使用狀況。
(四)執行西螺果菜市場進出車輛管理自治條例各項稽查與管制作為。
(五)車輛污染管制、檢測與目測判定及非法油品稽查、油品含硫量之 抽驗及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車輛等相關作業。
(六)執行空氣品質緊急應變及相關管制。
三、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檢驗室辦理車輛、加油站及船舶柴 油油品含硫量檢測等相關工作。
附件: